CONSTRUCTION AND PLANNING AGENCY, MOI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Fee-charging Standards for Issuance of Land Use Certificates in Yushan National Park"
發布於 2019-11-07 截止於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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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營建署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11月4日 營署園字第1080076831號 |
|---|---|
| 主 旨:預告訂定「玉山國家公園土地使用證明規費收費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10條第1項。
三、「玉山國家公園土地使用證明規費收費標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及本署網站(網址http://www.cpam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4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二)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三) 電話:02-87712345#2913
(四) 傳真:02-87712681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五、本案屬單純規費收費事項,依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5點第2款第5目規定,預告期間為40日。
署 長 吳欣修
玉山國家公園土地使用證明規費收費標準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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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09年3月3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