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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人工生殖機構許可辦法」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on the License for Artificial Reproduction Organization"

發布於  2018-02-26  截止於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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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07214
衛授國字第1070400321

主  旨:預告修正「人工生殖機構許可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人工生殖法第六條第三項。

三、「人工生殖機構許可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四、本公告內容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全球資訊網「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國民健康署網站「服務園地-活動訊息-本署公告」區,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

() 電話:02-25220648賴小姐

() 傳真:02-25220629

()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人工生殖機構許可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 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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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回應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2018-08-15

預告「人工生殖機構許可辦法」修正草案之正式回應

有關人工生殖機構技術員資格議題,本部業於107年7月23日邀集相關司署召開「有關我國涉及操作人體細胞實驗室人員資格條件規範討論會議」,獲致結論略以:本案涉及人體細胞操作之實驗室管理,「人工生殖機構許可辦法」修正草案,全案暫緩修正,待本部「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修正公告後,再依該辦法醫療機構施行細胞治療技術之規定,據以修正。

機關綜整回應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2018-05-10

國民健康署預告「人工生殖機構許可辦法」修正草案之回應說明

本修正草案於107年2月26日至107年4月27日預告期間,感謝各界對人工生殖技術員議題之關心與建言,本部均已審閱並納入研議,近期本部將就人工生殖技術員資格進行檢討,秉持維護國人醫療品質之立場,研修相關規範,預計3個月內召開會議討論,並將於本網頁公告會議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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