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for Human Medications Using in Canine, Feline and Non-economic Animals"
發布於 2018-04-18 截止於 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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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4月13日 |
|---|---|
| 主 旨:預告訂定「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動物保護法第四條第三項。
三、「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coa.gov.tw)及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baphiq.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二) 地址:10070臺北市和平西路2段100號9樓
(三) 電話:02-23431401
(四) 傳真:02-23047055
(五)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林聰賢
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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