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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交通部

交通部公告:預告「交通部促進公共運輸使用補助辦法」第2條、第3條、第4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 3 and 4 of "Subsidy Regulations of the 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for Promoting Public Transport"

發布於  2024-11-07  截止於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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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11月7日 交運字第1131208086號

主  旨:預告修正「交通部促進公共運輸使用補助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第四條第一項。

三、「交通部促進公共運輸使用補助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tc.gov.tw),「政策、法規與研究/法規資訊/公告發布令」網頁。

四、本修正草案係為提供民眾更多元優惠方案,原月票方案仍維持不變,屬授予民眾利益,爰縮短預告時間,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

(三)聯絡人:溫科員。

(四)電話:(02)2349-2134。

(五)傳真:(02)2389-9887。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世凱



交通部促進公共運輸使用補助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交通部已於114年3月2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交通部 中華民國114年3月25日 交運字第1140007683號

交通部令:修正「交通部促進公共運輸使用補助辦法」第2條、第3條、第4條條文

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2, 3 and 4 of "Subsidy Regulations of the 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for Promoting Public Transport"

機關綜整回應

交通部 2025-03-25

綜整回應:

Louis 君您好:
有關您的意見,本部答覆說明如下:
​TPASS月票方案係由各縣市政府依縣市旅遊運輸型態及公共運輸條件規劃,您所提建議屬實務執行問題,可向台北市政府提出建議,現行規定已可供縣市政府依循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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