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2、附表11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ppendix 2 and 11 of "List of Article 102 of 'Pharmaceutical Affairs Act', Remote Areas Where Practicing Pharmaceutical Personnel Are Not Available"
發布於
2026-10-15
截止於
202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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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藥事法 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二、附表十一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 修正依據:藥事法 第一百零二條第二項。
三、 「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二、附表十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 )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115-7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三) 聯絡人:許小姐
(四) 電話:(02)2787-7699
(五) 傳真:(02)2653-2072
(六) 電子郵件:erikaxu@fda.gov.tw
部 長 石崇良
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二、附表十一修正草案(請參見PDF )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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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2、附表11修正草案
衛生福利部公告中華民國115年10月15日衛授食字第1151409547號主 旨:預告修正「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二、附表十一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二、修正依據: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二項。三、「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二、附表十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二)地址:115-7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三)聯絡人:許小姐(四)電話:(02)2787-7699(五)傳真:(02)2653-2072(六)電子郵件:erikaxu@fda.gov.tw部 長 石崇良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二、附表十一修正草案(請參見PDF)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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