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 3 and 6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Service for the Retention and Recruitment of Military Officers and Non-commissioned Officers"
發布於 2021-01-19 截止於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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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1月14日 國人整備字第110001135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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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辦理「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第一條、第三條及第六條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五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五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主管機關:國防部。
二、「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第一條、第三條及第六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如附件。
三、本案僅為軍、士官志願留、入營甄選條件修正,經檢視與貿易、投資或智慧財產權無關,各界人士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自行政院公報刊登之日起七日內,以書面向本部人事參謀次長室人事整備處曹致宇先生陳述意見。
(一)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二) 電話:02-2311-6117轉637128。
(三) 傳真:02-8509-9345。
(四) 電子信箱:J1@mail.mil.tw。
部 長 嚴德發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第一條、第三條、第六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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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國防部已於110年2月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