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Maximum Fees Charged by the Traceable Agricultural Product Certification Bodies for Livestock and Poultry Products"
發布於 2021-01-28 截止於 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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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1月26日 農牧字第1100042046A號 |
|---|---|
| 主 旨:預告訂定「畜禽產品產銷履歷驗證機構收費上限」。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七條第三項。
三、「畜禽產品產銷履歷驗證機構收費上限」訂定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
四、為配合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施行,儘速使驗證機構及農產品經營者依循辦理產銷履歷驗證相關作業,維護農產品經營者及驗證機構之權益,確有其急迫性及必要性,爰將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三) 電話:(02)2312-4681。
(四) 傳真:(02)2388-9225。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陳吉仲
畜禽產品產銷履歷驗證機構收費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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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農委會已於110年3月2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