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LAB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Implementation Regulations for Assisting Middle-Aged and Elderly Employment Stability"
發布於 2020-03-13 截止於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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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3月10日 勞動發特字第1090503606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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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協助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實施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勞動部。
二、訂定依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二十二條。
三、「協助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實施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本草案係依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章穩定就業措施相關措施訂定,包含補助雇主為所僱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辦理在職訓練、推動世代合作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傳承技術與經驗、繼續僱用符合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得強制退休之受僱者,並提供職務再設計服務與就業輔具等措施,考量該法業經行政院109年2月6日院臺勞字第1090000242號令指定自109年5月1日施行,為使雇主、中高齡者、高齡者及該法適用對象於本法施行後即可申請相關獎助措施,以提升在職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專業知能,排除就業障礙,並透過繼續僱用與獎勵世代合作傳承經驗,促進渠等穩定就業,爰有縮短本案預告期間為14日之必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組。
(二)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7樓。
(三) 電話:02-89956144。
(四) 傳真:02-89956160。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許銘春
協助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實施辦法草案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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