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Management Regulations for Stationary Pollution Source of Opening Data and Reviewing Trade Secrets"
發布於 2019-02-21 截止於 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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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2月18日 環署空字第108001181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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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固定污染源管理資訊公開及工商機密審查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訂定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及第35條第3項。
三、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秀山街4號14樓
(三) 電話:(02)23712121分機6202
(四) 傳真:(02)23810642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署 長 張子敬
固定污染源管理資訊公開及工商機密審查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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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環保署已於108年10月2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