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公告:預告「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4 of "Regulations of the Volunteer Enlisted Soldier for Selection and Training"
發布於
2025-02-06
截止於
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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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 」第四條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國防部。
二、 修正依據: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第3條第3項。
三、 「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nd.gov.tw )「公告專區」網頁及「法規專區」之國防法規資料庫網頁(網址:http://www.law.mnd.gov.tw )。
四、 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國防部參謀本部人事參謀次長室人事整備處。
(二)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三) 聯絡人:林少校。
(四) 電話:02-23116117轉637047。
(五) 傳真:02-85099645。
(六)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
部 長 顧立雄
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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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公告:預告「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
國防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2月5日國人整備字第1140031586號主 旨:預告修正「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四條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國防部。二、修正依據: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3條第3項。三、「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nd.gov.tw)「公告專區」網頁及「法規專區」之國防法規資料庫網頁(網址:http://www.law.mnd.gov.tw)。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國防部參謀本部人事參謀次長室人事整備處。(二)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三)聯絡人:林少校。(四)電話:02-23116117轉637047。(五)傳真:02-85099645。(六)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顧立雄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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