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LAB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6 of "Regulations of Leave-taking of Workers"
發布於 2018-11-29 截止於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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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7日 勞動條3字第107013152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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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預告修正「勞工請假規則」第六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三條。 三、勞工請假規則第六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本次修正係為配合總統於107年11月21日修正公布勞動基準法第59條條文,修正涉及對身心障礙者歧視性意涵之文字。又,依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規定,各級政府機關應儘速依公約規定完成相關法規之修正,以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故定較短預告期間,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7樓 (三) 電話:(02)85902728 (四) 傳真:(02)85902738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許銘春
勞工請假規則第六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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