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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告:預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修正草案

PUBLIC CONSTRUCTION COMMISSION,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43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the Government Procurement Act"

發布於 2021-01-08 截止於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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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015
工程企字第1090100879

主  旨:預告修正「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三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一百十三條規定。

三、「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三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pcc.gov.tw),「政府採購/政府採購法規/修訂草案/政府採購法修訂草案」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企劃處。

()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9樓。

() 電話:(02)87897626

() 傳真:(02)87897604

() 電子郵件:xuan@mail.pcc.gov.tw

主任委員 吳澤成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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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工程會已於110年7月1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工程會 中華民國110年7月14日 工程企字第1100100329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令:修正「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條文

PUBLIC CONSTRUCTION COMMISSION, EXECUTIVE YUA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43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the Government Procurement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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