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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七條附表(五)」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ppendix (5) of Article 7 of "Establishment Standards for Medical Institutions"

發布於  2026-03-26  截止於  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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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3月26日 衛部口字第1152060353號

主  旨:預告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七條附表(五)」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醫療法第十二條第三項。

三、「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七條附表(五)」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刊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mohw.gov.tw)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join.gov.tw/politic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口腔健康司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9樓

(三)聯絡人:許小姐

(四)電話:(02)8590-7886

(五)傳真:(02)8590-7013

(六)電子郵件:doling@mohw.gov.tw

 

部  長 石崇良



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七條附表(五)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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