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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預告「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第14條、第23條修正草案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4 and 23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Securities Firms Accepting Orders to Trade Foreign Securities"
發布於
2025-03-19
截止於
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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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第十四條、第二十三條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 修正依據:證券交易法 第四十四條第四項。
三、 旨揭法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law.fsc.gov.tw/DraftForum.aspx )。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6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二)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1段85號
(三) 聯絡人:楊專員
(四) 電話:(02)2774-7406
(五) 傳真:(02)8773-4411
(六)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彭金隆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第十四條、第二十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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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預告「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第14條、第23條修正草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中華民國114年3月19日金管證券字第1140131561號主 旨:預告修正「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第十四條、第二十三條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二、修正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三、旨揭法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law.fsc.gov.tw/DraftForum.aspx)。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6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二)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1段85號(三)聯絡人:楊專員(四)電話:(02)2774-7406(五)傳真:(02)8773-4411(六)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彭金隆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第十四條、第二十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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