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governing "foreign special professionals" with expertise in education
發布於 2017-12-14 截止於 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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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1日 臺教高(五)字第1060174573A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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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教育領域特殊專長」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教育部。
二、訂定依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4條第2款。
三、「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教育領域特殊專長」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三) 電話:(02)77365904。
(四) 傳真:(02)23976800。
(五) 電子郵件:yh7890@mail.moe.gov.tw。
部 長 潘文忠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教育領域特殊專長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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