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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內政部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內政部公告:預告「國土計畫使用許可程序辦法」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on Procedures of Land Use Permit Application of Spatial Plan"

發布於 2024-04-25 截止於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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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 台內國字第1130802991號

主  旨:預告訂定「國土計畫使用許可程序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內政部。

二、訂定依據:國土計畫法第24條第7項。

三、「國土計畫使用許可程序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三)承辦人:林正工程司

(四)電話:(02)8771-2345

(五)傳真:(02)2777-2358

(六)電子郵件:cpamail@nlma.gov.tw


部  長 林右昌



國土計畫使用許可程序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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