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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交通部 路政司

交通部公告:預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0條、第63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50 and 63 of "Road Traffic Safety Regulations"

發布於  2018-05-29  截止於  201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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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中華民國107525
交路字第10750067871

主  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五十條、第六十三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一項。

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五十條、第六十三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tc.gov.tw/),「公告事項」網頁。

四、本案修正內容係因應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來臺生活需要,比照外籍人士放寬其報考及依平等互惠原則免考換發我國駕駛執照之資格條件。基於各界對前揭修正規定有儘速實施之期待,爰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交通部。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50號。

() 電話:(02)2349-2151

() 傳真:(02)2389-9887

()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賀陳旦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五十條、第六十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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