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協)辦單位 財政部 財政部關務署

財政部公告:預告「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第4條之1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FINAN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4-1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Customs Management of Freight Forwarders"

發布於  2018-09-19  截止於  2018-10-19 

討論(尚餘0天)

留言總數 0 留言 0 已關注

財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07917
台財關字第10710156261

主  旨:預告修正「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第四條之一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關稅法第二十條之一第二項。

三、「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第四條之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本次修正係為強化業者風險管理,為期修正效益及早實現,預告期間定為30日。

五、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翌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機關:財政部關務署

() 地址:10341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

() 電話:02-25505500分機2550

() 傳真:02-25508104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蘇建榮

 

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第四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Top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