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to adopt "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Conductivity in Water- Automatic Monitoring System (NIEA W204.51C)"
發布於 2017-07-06 截止於 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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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7月3日 環署檢字第106004994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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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水中導電度測定方法-自動監測設施法(NIEA W204.51C)」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訂定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68條。
三、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詳載於本署環境檢驗所網站(http://www.niea.gov.tw/niea/epa_www.asp)「環境檢測方法草案預告」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
(二)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3段260號
(三) 電話:(03)4915818分機2117
(四) 傳真號碼:(03)4910419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署 長 李應元 出國
水中導電度測定方法-自動監測設施法(NIEA W204.51C)草案總說明
水中導電度測定方法-自動監測設施法(NIEA W204.51C)草案
水中導電度測定方法-自動監測設施法草案
NIEA W204.51C
一、方法概要
將水樣導入導電度自動監測設施或將電極插入(或置於)水體中,量測水中導電度,將測值顯示或記錄於自動監測設施中。
二、適用範圍
本方法適用於連續自動採樣、分析與記錄廢(污)水處理設施進(放)流水中導電度之自動連續監測。
三、干擾
(一) 定期清理檢測端點,防止污染物附著而干擾監測結果,以提高監測數據之正確性。
(二) 設備依其檢測原理不同會有不同的干擾,為獲得較準確之監測數據,使用時應避免可能之干擾。
四、設備與材料
導電度自動監測設施為可連續自動量測與記錄水中導電度之設施。一般導電度自動監測設施應包含:
(一) 導電度自動監測儀:包括導電電極(白金電極或其他金屬製造之電極,電極應具備保護裝置,避免因腐蝕或撞擊而受損)、溫度測定及補償裝置。
(二) 數據採擷及處理系統。
五、試劑
(一) 標準校正溶液:市售或依儀器廠商建議之標準校正溶液。
(二) 校正液:適當濃度之標準校正溶液,其濃度值需考量實際監測目標之水質狀況及儀器之量測範圍。
六、採樣與保存
依設備製造商提供之方法進行採樣;本方法為現場直接檢測,故樣品無須保存及運送。
七、步驟
依設備製造商提供之操作說明文件,進行儀器設定及操作。一般操作步驟如下:
(一) 設定操作條件。
(二) 校正及確認
1、將電極浸入校正液中,將讀值調整為校正液之導電度。
2、選擇導電度在校正範圍內之校正液進行確認,監測值與校正液之導電度之相對誤差應在±1%以內。
(三) 進行樣品自動監測。
八、結果處理
進行校正或樣品監測時,樣品可置於室溫或水浴中保持恆溫,此時溫度應在25℃(正負誤差範圍為0.5℃),否則應校正溫度偏差,測定之結果紀錄值應以25℃標準狀況下之導電度表示。
九、品質管制
依廠牌規格或設備製造商指定之週期及方法,定期校正自動監測設施,惟最長校正週期不得超過「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之規定。
十、精密度與準確度
略。
十一、參考資料
(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中導電度測定方法-導電度計法 NIEA W203.51B,中華民國 89 年。
(二)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中華民國 10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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