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7 and 129 of "Enforcement Rules for Act Governing Retirement, Severance, and Bereavement Compensation for the Teaching and Other Staff Members of Public Schools"
發布於 2021-04-07 截止於 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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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3月31日 臺教人(四)字第1100042429A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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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第129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99條。 三、「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第129條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 四、考量本次修正涉及育嬰留職停薪之教職員得選擇遞延3年繳付全額退撫基金費用,對目前育嬰留職停薪之教職員權益影響重大,實有儘速修正之必要,爰將預告天數縮短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人事處。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三) 電話:(02)77366368,劉小姐。 (四) 傳真:(02)23976946,並請電話確認。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七條、第一百二十九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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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10年5月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