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FINAN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5 of "Standards for the Exemption of Penalties for Misconduct in Taxation Affairs"
發布於 2021-04-27 截止於 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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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4月22日 台財稅字第1090470895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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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十五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八條之二第二項。 三、「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十五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草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機關:財政部賦稅署。 (二) 地址: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三) 電話:(02)23228000。 (四) 傳真:(02)23921942。 (五) 電子信箱:b0@mail.mof.gov.tw。 (六)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蘇建榮
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十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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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財政部已於110年9月1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