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協)辦單位 環境部

環境部公告:預告「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53條及第12條附表1、第19條附表2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53 and Appendix 1 of Article 12 and Appendix 2 of Article 19 of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nforcement Rules"

發布於  2024-10-11  截止於  2024-12-10 

討論(尚餘0天)

留言總數 1 留言 0 已關注

環境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10月9日 環部保字第1131062671號

主  旨:預告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53條及第12條附表1、第19條附表2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環境部。

二、修正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31條。

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環境部環境保護司

(二)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

(三)電話:(02)2311-7722#2732

(四)傳真:(02)2371-3217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六)聯絡人:陳小姐

 

部  長 彭啟明 出國

政務次長 葉俊宏 代行



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三條及第十二條附表一、第十九條附表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