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預告「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修正草案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MOHW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Designated Foods Imported From Japan Shall Be Accompanied With Certificate of Radioactive Examination Results for Import Inspection"
發布於
2024-07-23
截止於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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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二項第二款。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修正依據: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 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
三、 「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衛生福利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 )下「法規草案」網頁及本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之機關、法人、團體及個人,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11502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三) 聯絡人:林專員
(四) 電話:(02)2787-7322
(五) 傳真:(02)2653-1062
(六)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署 長 莊聲宏
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修正草案(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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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預告「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修正草案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中華民國113年7月23日FDA食字第1131302000號主 旨:預告修正「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二項第二款。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二、修正依據: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三、「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衛生福利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及本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之機關、法人、團體及個人,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二)地址:11502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三)聯絡人:林專員(四)電話:(02)2787-7322(五)傳真:(02)2653-1062(六)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署 長 莊聲宏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修正草案(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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