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3 of "Regulations of Agro-pesticides Field Test"
發布於 2018-08-21 截止於 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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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8月16日 農防字第107148860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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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農藥田間試驗準則」第三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農藥管理法第十條第四項規定。 三、「農藥田間試驗準則」第三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oa.gov.tw)及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baphiq.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植物防疫組)。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 (三) 電話:02-23431487。 (四) 傳真:02-23047355。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林聰賢
農藥田間試驗準則第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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