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FINAN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Management of Import/Export Clearance for Transportation Means"
發布於 2017-05-15 截止於 2017-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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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5月15日 台財關字第106100986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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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預告修正「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關稅法第二十條第三項。
三、「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f.gov.tw),「財政法規/法規預告」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join.gov.tw/policies/index)。
四、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翌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機關:財政部關務署
(二) 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
(三) 電話:(02)25505500分機2559
(四) 傳真:(02)25508104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許虞哲
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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