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Prohibited Activities Regulations in the Domain of Kenting National Park"
發布於 2019-01-14 截止於 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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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1月10日 台內營字第107082039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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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預告修正「墾丁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8款。 三、「墾丁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二)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三) 電話:02-87712395 (四) 傳真:02-87712681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徐國勇
墾丁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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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08年7月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