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預告修正「動物保護法」
發布於
2023-04-28
截止於
202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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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動物保護法」修正條文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三、本修正草案係為推動動物保護相關政策,有儘速施行之必要,爰縮短預告期間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網站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
(二)地址:臺北市南海路37號。
(三)電話:(02)2381-2991#4029。
(四)傳真:(02)2371-1980。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公告未達60天之理由說明:
本修正草案係為推動動物保護相關政策,有儘速施行之必要,爰縮短預告期間為14日。
機關綜整回應
農業部
2023-06-05
綜整回應:
- 本次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並未針對飼主定義修正,且相關飼主責任規定更強化規範未放寬,部分個案實務執法疑義可另向本會洽詢;另針對各界對於草案第十三條規範對象與範圍之建議與意見、工作犬、動物展演行為、收容動物、寵物相關產業管理積極作為建言與則罪刑原則疑義,本會將納入為條文規定通盤檢討之參考。
- 有關外來入侵種動物與野生動物保育等疑義,非屬動物保護法規範範疇,則應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辦理。
- 感謝各界針對本案提供相關條文建議與建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動物保護法修正案,會就具社會高度共識部分優先推動,穩健推動我國動物保護工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預告修正「動物保護法」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二、「動物保護法」修正條文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三、本修正草案係為推動動物保護相關政策,有儘速施行之必要,爰縮短預告期間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網站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二)地址:臺北市南海路37號。(三)電話:(02)2381-2991#4029。(四)傳真:(02)2371-1980。(五)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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