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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內政部 內政部警政署

內政部公告:預告「警察人員進修及深造教育實施辦法」第6條附表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the appendix of Article 6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Further Education and Advanced Studies for Police Officers"

發布於 2023-07-12 截止於 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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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7月12日 台內警字第11208721042號

主  旨:預告修正「警察人員進修及深造教育實施辦法」第6條附表。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警察教育條例第6條。

三、「警察人員進修及深造教育實施辦法」第6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警政署(教育組)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

(三)電話:02-23214354

(四)傳真:02-23419932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林右昌



警察人員進修及深造教育實施辦法第六條附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12年10月12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內政部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2日 台內警字第11208730222號

內政部令:修正「警察人員進修及深造教育實施辦法」第6條附表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the appendix of Article 6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Further Education and Advanced Studies for Police Offic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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