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Information to Be Recorded in the Prospectus by a Trustee Offering Beneficial Securities in a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 or Real Estate Asset Trust"
發布於 2018-06-12 截止於 201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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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6月6日 金管證投字第107032099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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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受託機構募集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
二、修正依據: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十五條第三項。
三、旨揭法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law.fsc.gov.tw/law/DraftForum.aspx)。
四、本修正案有助於我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投資標的多元化及強化資訊揭露,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3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金管會證券期貨局。
(二) 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1段85號。
(三) 電話:(02)27747224。
(四) 傳真:(02)87734382。
主任委員 顧立雄
受託機構募集不動產投資信託或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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