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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國立臺灣博物館

國立臺灣博物館公告:預告「國立臺灣博物館門票收費標準」第2條附表修正草案

NATIONAL TAIWAN MUSEUM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the appendix of Article 2 of "Entrance Fee-charging Standards of National Taiwan Museum"

發布於  2019-12-31  截止於  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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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博物館公告 中華民國1081226
臺博秘字第10820047232

主  旨:預告修正「國立臺灣博物館門票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立臺灣博物館。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國立臺灣博物館門票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館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ntm.gov.tw)「新聞公告」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博物館教育推廣組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15

() 電話:02-23822699#416

() 傳真:02-23822684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館  長 洪世佑

 

國立臺灣博物館門票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修正草案總說明 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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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文化部已於109年5月1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文化部 中華民國109年5月19日 臺博秘字第10920018962號

國立臺灣博物館令:修正「國立臺灣博物館門票收費標準」第2條附表

NATIONAL TAIWAN MUSEUM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the appendix of Article 2 of "Entrance Fee-charging Standards of National Taiwan Muse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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