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TAIWAN MUSEUM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the appendix of Article 2 of "Entrance Fee-charging Standards of National Taiwan Museum"
發布於 2019-12-31 截止於 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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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博物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12月26日 臺博秘字第1082004723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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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國立臺灣博物館門票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立臺灣博物館。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國立臺灣博物館門票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館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ntm.gov.tw)「新聞公告」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博物館教育推廣組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1號5樓
(三) 電話:02-23822699#416
(四) 傳真:02-23822684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館 長 洪世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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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文化部已於109年5月1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