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公告:預告「玉山國家公園觀高山屋使用規費收費標準」草案
NATIONAL PARK SERVICE, MOI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Fee-charging Standards for Guangao Lodge of Yushan National Park"
發布於
2025-08-22
截止於
20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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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訂定「玉山國家公園觀高山屋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 訂定機關: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二、 訂定依據:規費法 第10條。
三、 「玉山國家公園觀高山屋使用規費收費標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資訊網(網址:https://www.nps.gov.tw/ )。
四、 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國家公園署
(二)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1巷1號
(三) 聯絡人:彭技正
(四) 電話:02-37073831#2523
(五) 傳真:02-37073806
(六)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五、 為落實行政院「開放山林及向山致敬」政策之「設施服務,便民取向」目標,推動國家公園山屋整體改善計畫,透過使用者付費措施確保使用者珍惜該山屋及周邊自然環境,除提升山屋運用效率外,實踐山友負責任登山,以邁向整體環境永續經營,係屬配合「開放山林及向山致敬」重大政策之變革,爰依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6點第6款但書規定,預告期間為30日。
署 長 王成機
玉山國家公園觀高山屋使用規費收費標準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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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綜整回應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
2025-09-11
綜整回應:
楊健 先生 / 小姐 您好:
您 114 年 9 月 7 日撥冗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留言,就預告「玉山國家公園觀高山屋使用規費收費標準」草案提供寶貴建議,經交由本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參研後補充說明如下:
首先,感謝您對於觀高山屋優良的採光、寢室記憶眠床墊、寢室床位隔板、便利的炊煮空間等正面肯定,良好的服務品質一直是我們努力的目標。
為提升到訪觀高山屋山友之住宿及睡眠品質,各寢室床位間均設置區隔板及 5 公分厚記憶眠床墊,惟初期為確保床墊整潔及利於每日清潔維護管理,於試營運期間尚未拆除包覆透明膠袋,本處將於正式營運時拆除並定時替換床包。
現行寢室內未設置置物櫃供收納放置個人背包及裝備,易造成住宿使用者物件佔據空間顯得雜亂部份之建議,本處將於後續觀高山屋寢室空間改善工程中進行評估設置。
觀高山屋大門玄關右側晾衣室,目前係作為雨具雨衣等潮濕、瀝水之衣物、裝備風乾空間,未來將在電力充足情況下,研議設置衣物乾燥設施;而室內走道後方吊衣架僅供輕度受潮衣物晾掛,以期經由乾濕分離確保山屋室內空間乾燥清潔。
山屋提供室內、外及廚房拖鞋,主要目的係為避免拖鞋底部,附著戶外髒污並帶入室內地板,以維持室內及寢室地面易於清理及整潔,另外,如未提供室外布希鞋,山友於戶外活動時則須重新穿著登山鞋,或直接穿著室內拖鞋於戶外活動,屆時將造成室內地面沉積灰塵及樹葉,進而增加清理難度,同理,廚房拖鞋也是為了避免炊煮區地面油垢,影響室內地面整潔。
玉山國家公園園區山屋生態廁所,經綜整國內外作法及過往高山廁所經營管理的經驗,於 113 年陸續改造為「改良式乾式生態廁所」,觀高山屋生態廁所亦同;「改良式乾式生態廁所」改變排遺儲存方式,讓尿液由土壤自然吸收,山友排便後覆蓋山屋周邊蒐集之腐植土,與糞便在儲存槽內混和乾燥、作初步分解後,再移至戶外堆肥,也減少臭味,同時加大儲存槽,可供更多山友使用、易於人員維護;而有關所提及異味部分,本處將增加清潔頻率及宣導山友覆蓋腐植土,以期減少異味產生。
有關建議搭配增加供餐、租賃及銷售等服務,滾動式逐年調升觀高山屋收費之意見;茲因觀高山屋收費計算方式,係依規費法規定之興建成本(以使用年限 30 年攤計)、營運管理成本(現場山屋管理員、其他內業人力需求及行政業務等費用)及維護成本(包括山屋設施、生態廁所及步道維護)等項目,以及預估使用人數進行計算,經分析成本每位山友每次住宿之設施使用成本約需新臺幣 786.33 元,故以平日每人每宿以新臺幣 800 元,為調節使用需求確保資源使用均勻分配,假日每人每宿以新臺幣 1200 元為使用規費收費金額;另因觀高山屋服務路線屬推進式長程縱走,山友需全程自行背負食物及睡袋並沿途使用之,故觀高山屋營運初期暫無提供需額外付費之餐飲、睡袋租賃及飲用水等服務,未來將視需求評估提供。
依據觀高山屋興建過程中的生態檢核成果,顯示該區生態資源的豐富與珍貴,臺灣黑熊、臺灣野山羊、山羌、臺灣水鹿等野生動物均有活動紀錄。因此在觀高山屋的興建與使用過程中,須秉持著對大自然的敬畏與謙卑,如此美妙的山林環境、新穎的觀高山屋以及八通關越嶺西段步道等,時刻提醒著我們,設施的存在不能只是提供便利,更應是保護這片山林的重要一環;因此,我們希望透過觀高山屋使用者付費措施,來確保使用者珍惜該山屋及周邊自然環境,除提升山屋運用效率外,更確保整體環境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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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公告:預告「玉山國家公園觀高山屋使用規費收費標準」草案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公告中華民國114年8月22日園署遊字第11410149131號主 旨:預告訂定「玉山國家公園觀高山屋使用規費收費標準」。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10條。三、「玉山國家公園觀高山屋使用規費收費標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資訊網(網址:https://www.nps.gov.tw/)。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內政部國家公園署(二)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1巷1號(三)聯絡人:彭技正(四)電話:02-37073831#2523(五)傳真:02-37073806(六)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五、為落實行政院「開放山林及向山致敬」政策之「設施服務,便民取向」目標,推動國家公園山屋整體改善計畫,透過使用者付費措施確保使用者珍惜該山屋及周邊自然環境,除提升山屋運用效率外,實踐山友負責任登山,以邁向整體環境永續經營,係屬配合「開放山林及向山致敬」重大政策之變革,爰依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6點第6款但書規定,預告期間為30日。署 長 王成機玉山國家公園觀高山屋使用規費收費標準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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