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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預告「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Use of Radio Frequencies"

發布於 2021-06-11 截止於 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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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069
通傳資源字第11043016181

主  旨:預告修正「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電信管理法第五十二條第八項、第五十三條第三項、第五十七第三項、第五項及第五十八條第五項。

三、「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ncc.gov.tw),「新聞公告」項下「本會公報」之「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射頻與資源管理處。

() 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16號。

() 電話:(02)3343-8445

() 傳真:(02)2343-3699

() 電子郵件:spl@ncc.gov.tw

主任委員 陳耀祥

 

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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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通訊傳播委員會已於110年9月1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通訊傳播委員會 中華民國110年9月17日 通傳資源字第11043026350號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令:修正「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Use of Radio Frequenc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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