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公告:預告修正「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作業辦法」草案
發布於
2024-06-05
截止於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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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5月31日 環部管字第1137115132號
主旨:預告修正「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作業辦法」草案。
依據:參考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環境部。
二、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專區(https://oaout.moenv.gov.tw/law/index.aspx)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三、本次修正係因應行政院組織改造,並配合其他法規而為修正,對於民眾權益無實質影響,爰將預告時間縮短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環境管理署
(二)地址:臺中市黎明路二段497號
(三)聯絡人:王哲煒技士
(四)電話:(04)2252-1718#53304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彭啓明
環境部公告:預告修正「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作業辦法」草案
環境部公告中華民國113年5月31日環部管字第1137115132號主旨:預告修正「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作業辦法」草案。依據:參考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環境部。二、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專區(https://oaout.moenv.gov.tw/law/index.aspx)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三、本次修正係因應行政院組織改造,並配合其他法規而為修正,對於民眾權益無實質影響,爰將預告時間縮短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環境管理署(二)地址:臺中市黎明路二段497號(三)聯絡人:王哲煒技士(四)電話:(04)2252-1718#53304(五)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部 長 彭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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