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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預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view Regulations for Industrial Waste Disposal Plan"

發布於  2023-07-18  截止於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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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7月18日 環署循字第1121082388號

主  旨:預告修正「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修正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2項及第3項。

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為完備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程序,並即時確保事業權益及考量實務運作之必要性,爰將預告陳述意見期間調整為30日,對於本公告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廢棄物管理處

(二)地址:10042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6樓

(三)電話:(02)2311-7722分機2624

(四)傳真:(02)2331-7741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署  長 張子敬



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環境部已於113年4月1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環境部 中華民國113年4月18日 環部循字第1136106937號

環境部令:修正「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view Regulations for Industrial Waste Disposal Plan"

機關綜整回應

環境部 2023-10-17

綜整回應:

一、污染流向示意圖僅為審核機關審查參考資料,不作為許可准駁或裁罰依據;有關污染流向示意圖部分業者無上傳功能,未來本部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將配合修法時程開放相關上傳功能。

二、目前EMS系統已有提供污染流向示意圖之查詢功能,供地方環保局或委託審查機關查詢。

三、草案第12條第1項之審核機關,係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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