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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內政部

內政部公告:預告「工商團體會務工作人員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Supervisory Regulations for Meeting Affair Staff of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Groups"

發布於 2019-10-08 截止於 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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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08105
台內團字第1080282382

主  旨:預告修正「工商團體會務工作人員管理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人民團體法66條及商業團體法72條。

三、「工商團體會務工作人員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5

() 電話:02-23565215

() 傳真:02-23565184

() 電子郵件:moi1892@moi.gov.tw

部  長 徐國勇

 

工商團體會務工作人員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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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09年3月10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內政部 中華民國109年3月10日 台內團字第1090280262號

內政部令:修正「工商團體會務工作人員管理辦法」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Supervisory Regulations for Meeting Affair Staff of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Gro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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