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預告「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案件審理給付報酬標準」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LAB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muneration Standards for the Board Members in Reviewing Cases Concerning Unfair Labor Practices"
發布於
2026-10-21
截止於
2026-11-04
討論(尚餘13 天)
0 留言
0
已關注
主 旨: 預告修正「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案件審理給付報酬標準」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 修正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 第四十六條第三項。
三、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案件審理給付報酬標準」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l.gov.tw )「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 本次修正涉及勞資爭議裁決之處理機制,因裁決案件審理期間無法間斷,為確保裁決案件處理時效及給付報酬之合理性,經本部審認有必要之情形,爰縮短預告期間為14日。
五、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動關係司
(二) 地址:104472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9樓
(三) 聯絡人:吳秘書
(四) 電話:02-85902808
(五) 傳真:02-85902814
(六) 電子郵件:100499828@mol.gov.tw
部 長 洪申翰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案件審理給付報酬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
沒有 Javascript 無法參與討論
討論區(0 則)
我要留言
歡迎在下方留言,平臺管理者保有刪除非理性及無意義留言權限
查看更多留言
勞動部公告:預告「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案件審理給付報酬標準」修正草案
勞動部公告中華民國115年10月21日勞動關4字第1150144271號主 旨:預告修正「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案件審理給付報酬標準」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勞動部。二、修正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三項。三、「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案件審理給付報酬標準」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四、本次修正涉及勞資爭議裁決之處理機制,因裁決案件審理期間無法間斷,為確保裁決案件處理時效及給付報酬之合理性,經本部審認有必要之情形,爰縮短預告期間為14日。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動關係司(二)地址:104472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9樓(三)聯絡人:吳秘書(四)電話:02-85902808(五)傳真:02-85902814(六)電子郵件:100499828@mol.gov.tw部 長 洪申翰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案件審理給付報酬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投票或關注這項政策嗎?
如果想表達意見,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