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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國防部

國防部公告:預告「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第20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0 of "Regulations for Students Studying in the Military Academy and the Military Training Institution"

發布於  2022-05-11  截止於  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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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5月9日 國人培育字第1110115895號

主  旨:公告「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第二十條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及第一百五十四條。

公告事項:

一、主管機關:國防部。

二、修正依據:「軍事教育條例」第五條第三項、第六條第二項及第七條第二項相關規定。

三、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如附件。

四、本修正草案茲為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規定,爰辦理修正作業增訂申請休學相關條文,凡對本修正草案有意見者,請自行政院公報刊登隔日起十四日內,向本部參謀本部人事參謀次長室陳述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人事參謀次長室人才培育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三)電話:(02)23116117轉637092。

(四)傳真:(02)85099585。

(五)信箱:[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邱國正



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第二十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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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國防部已於111年12月12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國防部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2日 國規委會字第1110323610號

國防部令:修正「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第20條條文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20 of "Regulations for Students Studying in the Military Academy and the Military Training Instit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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