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4-1 and 8 and Appendix 3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Consolidated Capital Adequacy of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ies"
發布於 2020-09-18 截止於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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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9月16日 金管銀法字第1090272966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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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四條之一、第八條及附表三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條。 三、旨揭法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law.fsc.gov.tw/law/DraftForum.aspx)。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六十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會銀行局 (二)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 電話:(02)89689650、89689651 (四) 傳真:(02)89691352 (五) 電子郵件:yhhung@banking.gov.tw 主任委員 黃天牧
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四條之一、第八條及附表三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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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金管會已於110年1月2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