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公告:預告「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Objects and Means of Restricting the Use of Beverage Plastic Straws"
發布於
2025-12-09
截止於
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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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環境部。
二、 修正依據:廢棄物清理法 第21條。
三、 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 )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
四、 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112年8月22日改制為環境部,旨揭公告係配合實務需求,對民眾權益無實質性影響,爰將預告時間縮短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二) 地址:100211臺北市中正區潮州街2號
(三) 聯絡人:劉聘用環境技術師
(四) 電話:(02)2370-5888分機30313
(五) 傳真:(02)2370-4222
(六)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彭啟明
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
本則草案預告,環境部已於115年3月12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環境部
中華民國115年3月12日
環部循字第1156104327號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Objects and Means of Restricting the Use of Beverage Plastic Straws" (amendment becomes effective from 12th, March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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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公告:預告「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修正草案
環境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2月8日環部循字第1146122700號主 旨:預告修正「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環境部。二、修正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四、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112年8月22日改制為環境部,旨揭公告係配合實務需求,對民眾權益無實質性影響,爰將預告時間縮短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二)地址:100211臺北市中正區潮州街2號(三)聯絡人:劉聘用環境技術師(四)電話:(02)2370-5888分機30313(五)傳真:(02)2370-4222(六)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彭啟明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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