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The Regulations for Administrating Passenger Ship"
發布於 2020-11-13 截止於 2021-01-12
討論(尚餘0天)
0 留言
0
已關注
交通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0日 交航(一)字第10998002252號 |
---|---|
主 旨:預告修正「客船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船舶法第五十六條。
三、「客船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英文摘要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tc.gov.tw),「公務瀏覽/公告發布令」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航港局船舶組
(二)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三) 電話:02-8978-6882
(四) 傳真:02-2701-0752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林佳龍
客船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