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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內政部

內政部公告:預告「交友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Mandatory and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 Form Contracts for Dating Service"

發布於  2022-12-16  截止於  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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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6日 台內戶字第1110244530號

主  旨:預告訂定「交友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內政部。

二、訂定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

三、「交友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戶政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6樓

(三)電話:02-23565117

(四)傳真:02-23566221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代理部長 花敬群



交友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總說明及逐點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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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15年5月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內政部 中華民國115年5月8日 台內戶字第1150114590號

內政部公告:訂定「交友媒合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115年9月1日生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Mandatory and Prohibit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 Form Contracts for Dating Service" (promulgation shall become effective from 1st, September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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