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the School-Based Experimental Education Act"
發布於 2018-05-25 截止於 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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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5月22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51222A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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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施行細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27條。
三、「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施行細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組。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8-1號。
(三) 電話:02-77367476。
(四) 傳真:02-23967818。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吳茂昆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施行細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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