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MOEA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Inspection Requirements of Toys Subject to Mandatory Inspection"
發布於 2019-11-08 截止於 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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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11月5日 經標二字第108200057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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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應施檢驗玩具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二、修正依據:商品檢驗法第五條第二項、第四十三條第二項及第四十六條。
三、應施檢驗玩具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s://www.bsmi.gov.tw)「最新消息」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資訊與服務/法規服務」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二組。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
(三) 電話:(02)23434513,聯絡人:張世弘。
(四) 傳真:(02)23922402。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局 長 連錦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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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09年1月3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