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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公告:預告「其他有影響飛航安全之虞不得攜帶進入航空器之物品名稱」修正草案

CIVIL AERONAUTICS ADMINISTRATION, MOTC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List of Suspicious Articles Hazardous to Flight Safety"

發布於  2024-05-21  截止於  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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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5月21日 空運安字第1135011756號

主  旨:預告修正「其他有影響飛航安全之虞不得攜帶進入航空器之物品名稱」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二、修正依據:民用航空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二項。

三、「其他有影響飛航安全之虞不得攜帶進入航空器之物品名稱」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aa.gov.tw)「法規及手冊/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考量旨揭修正草案得使有特殊專案需求者能據以辦理並為明確規範內容,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十四日內向本局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民用航空局空運管理組。

(二)承辦人:陳技正

(三)地址:臺北市敦化北路340號。

(四)電話:(02)23496054

(五)傳真:(02)23496062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局  長 何淑萍



其他有影響飛航安全之虞不得攜帶進入航空器之物品名稱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交通部已於113年6月1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交通部 中華民國113年6月18日 空運安字第1135013450號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公告:修正「其他有影響飛航安全之虞不得攜帶進入航空器之物品名稱」,自即日生效

CIVIL AERONAUTICS ADMINISTRATION, MOTC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List of Suspicious Articles Hazardous to Flight Safety" (amendment becomes effective from 18th, June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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