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15-07-17 截止於 2015-10-14
討論(尚餘0天)
34 留言
3
已關注
1.部分國家或地區已訂定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適用之年齡:鄰近的香港60歲,新加坡及韓國65歲,日本70歲。歐美地區則分別訂有70歲、75歲或80歲之情形。
2.統計至104年5月止,國內領有汽、機車駕照之年齡統計情形:年滿65歲以上約206.2萬人(佔7.58%,汽車88.7萬餘人;機車117.5萬餘人),年滿70歲以上約121.3萬人(佔4.46%,汽車47.9萬人;機車73.4萬人),年滿75歲以上約65.4萬人(佔2.40%,汽車23.2萬人;機車42.2萬人),年滿80歲以上約33.2萬人(佔1.22%,汽車10.7萬人;機車22.5萬人)。(如附表)
3.國內103年A1類(24小時內死亡)交通事故駕駛人年齡顯示,60歲以上駕駛人以80歲至84歲(0.030%)所占比例最高;A2類(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24小時死亡)交通事故駕駛人年齡,則以75歲至79歲(2.986%)之年齡層有較高之事故比例。
4.從交通事故中高齡駕駛人死傷的年齡分佈,以及受影響人數考量,75歲是較合適的實施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