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營養師以通訊方式執行業務辦法」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on the Telepractice of Dietitians"

發布於  2025-05-26  截止於  2025-07-25 

討論(尚餘36天)

留言總數 1 留言 0 已關注

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5月26日 衛部醫字第1141661105號

主  旨:預告訂定「營養師以通訊方式執行業務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營養師法第十三條第三項。

三、「營養師以通訊方式執行業務辦法」草案如附件。本草案另刊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法令規章」之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及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law.moj.gov.tw/)法規草案項下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三)電話:(02)85906666分機7383

(四)傳真:(02)85907087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六)聯絡人:賴小姐

 

部  長 邱泰源



營養師以通訊方式執行業務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