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告:預告「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1條、第13條、第14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 13 and 14 of "Implementation Regulations Governing Early Childhood Educare and Childcare Services"
發布於
2023-09-06
截止於
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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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第1條、第13條、第14條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 修正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12條第5項及特殊教育法 第22條第2項。
三、 「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1條、第13條、第14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edu.law.moe.gov.tw/ ),「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 按特殊教育法於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旨揭準則僅係配合該法增列授權依據及增修該法第22條規範之相關事項,並未影響民眾權益,爰縮短預告期間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前教育組。
(二) 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三) 電話:02-77367458,林小姐。
(四) 傳真:02-23512329。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部 長 潘文忠
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12年11月22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教育部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2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54330A號
MINISTRY OF EDUCAT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Implementation Regulations Governing Early Childhood Educare and Childcare Ser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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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預告「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1條、第13條、第14條修正草案
教育部公告中華民國112年9月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13637A號主 旨:預告修正「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1條、第13條、第14條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教育部。二、修正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2條第5項及特殊教育法第22條第2項。三、「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1條、第13條、第14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四、按特殊教育法於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旨揭準則僅係配合該法增列授權依據及增修該法第22條規範之相關事項,並未影響民眾權益,爰縮短預告期間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前教育組。(二)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三)電話:02-77367458,林小姐。(四)傳真:02-23512329。(五)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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