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 6 and 8 of "Regulations on Outstanding Athlete Training and Cultivation"
發布於 2021-03-04 截止於 202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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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2月26日 臺教授體部字第1100007077A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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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預告修正「優秀運動選手培養辦法」第2條、第6條、第8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國民體育法第21條第1項。 三、「優秀運動選手培養辦法」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 四、考量本修正草案為政策決定及後續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須依本修正草案之配合辦理相關作業,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競技運動組。 (二) 地址:10489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4樓。 (三) 電話:(02)8771-1988。 (四) 傳真:(02)8773-7936。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
優秀運動選手培養辦法第二條、第六條、第八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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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10年8月2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