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告:預告「教育部軍訓教官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草案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of Handling Appeal Cases Concerning the Rights of Military Training Instructors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發布於
2025-04-14
截止於
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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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訂定「教育部軍訓教官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 訂定機關:教育部。
二、 訂定依據: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 第59條第3項、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31條、專科學校法 第20條第1項。
三、 「教育部軍訓教官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草案如附件;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 )「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三) 電話及聯絡人:(02)7736-7840,陳教官。
(四) 傳真:(02)3343-7864。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部 長 鄭英耀
教育部軍訓教官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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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14年7月1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教育部
中華民國114年7月11日
臺教學(六)字第1142801268A號
MINISTRY OF EDUCAT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Regulations of Handling Appeal Cases Concerning the Rights of Military Training Instructors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機關綜整回應
教育部
2025-06-17
綜整回應:
一、依據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以下簡稱軍權法)第2條規定:「軍人與其所屬機關(構)、部隊、學校、行政法人或人事權責機關(以下簡稱權責機關)間關於身分、公法上財產請求、獎懲、考績及其他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之爭議,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法之規定。」高級中等學校軍訓教官之成績考核亦屬前揭規定所述事項,適用軍權法,惟救濟途徑經洽詢國防部應為復審。 二、本辦法中各受理申訴之管轄機關,為原作成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之權責機關,爰不逐一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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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預告「教育部軍訓教官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草案
教育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4月14日臺教學(六)字第1142800858A號主 旨:預告訂定「教育部軍訓教官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依 據:行政程序法154條第1項。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教育部。二、訂定依據: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第59條第3項、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1條、專科學校法第20條第1項。三、「教育部軍訓教官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草案如附件;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三)電話及聯絡人:(02)7736-7840,陳教官。(四)傳真:(02)3343-7864。(五)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鄭英耀教育部軍訓教官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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