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4 of "Regulations for Review and Approval of Automobile Transportation Operators"
發布於 2020-09-28 截止於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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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9月24日 交路字第109501180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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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第四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公路法」第三十八條第二項。
三、「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第四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tc.gov.tw),「交通部法規/草案預告區」網頁。
四、考量偏鄉交通改善及相關試辦案件適用之需求,故有其急迫性,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路政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三) 電話:(02)2349-2900轉2121。
(四) 傳真:(02)2389-9887。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林佳龍
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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